有情皆孽,无人不冤。

【谭赵】美人与野兽

谭宗明是个有钱人,离小镇不远处的几个山头都是他的地盘。哦,他还有座宫殿,几百年的那种,老是老了点,但谭宗明喜欢这种感觉,在这里他是王。
小镇里的姑娘们对谭宗明充满了幻想。
于是谭宗明家门口每天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姑娘,崴脚的,摔断腿的,甚至楚楚可怜说自己其实是豌豆公主的。
谭宗明是位绅士,从不让女士难堪,让下人把姑娘们该送回去养伤的养伤。
至于豌豆公主,谭宗明说他不是王子。
他的宫殿从不留人。
那里面有很多秘密。比如他的朋友们。比如他自己。
所有当有一天谭宗明从自家后山捡回一头鹿的时候,一双筷子用浑厚的盒盒声嘲笑他:谭宗明你堕落了。
谭宗明心想:李熏然你闭嘴。
凌远语重心长:大款也有开窍的一天。
谭宗明咬牙切齿:再多嘴我把你扔到厨房拿你剁排骨你信不信!
凌远是一柄身材修长银光闪闪的,手术刀。从前干的也是割人皮肉开膛破肚的活,因此并不理会谭宗明的威胁。
李熏然被排骨勾起了馋虫,委委屈屈喊老凌,饿了。凌远无奈,琢磨着时间太晚,只给李熏然切水果去了。
再冷厉无双叱咤风云的手术刀,最后都去乖乖削水果了。尤其遇上李熏然这么一双吃货筷子。
谭宗明蹲在地上半天,终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对漂亮的鹿角,内心发出满足的喟叹。
然后,鹿醒了。
谭大款难得不知所措,后退一步,看着这只鹿拖着受伤的后腿勉强站起来,然后一个不稳,又趴下了。
只是这么一来,刚包扎好的绷带又松散开,透出点点血迹来。
鹿将脑袋搁在羊绒地摊上,闭着眼,一双鹿角黯淡无光。
谭宗明碰碰鹿的脑袋,安慰似的。鹿不满地睁开眼睛,不动,就那么瞪着他。
这一刻谭宗明觉得自己什么都懂了,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,但他还是把鹿抱起来,朝自己的房间走去。
这鹿大概刚刚成年,体型尚小,谭宗明抱在怀里到不觉得重,只是小心地过分,自己双臂酸痛,出了一身汗。鹿也不客气,安分在谭宗明臂弯里待着。
谭宗明的房间很大,多这么一个小东西绰绰有余。但是谭宗明和这小东西眼对眼,最后妥协地将鹿抱到自己床上。
小东西终于满意了,在床单上蹭几下,拿鹿角轰谭宗明。
真是只有骨气的鹿。人生中头一次被轰出自己卧室的谭宗明不忘在心里赞叹。
于是谭宗明抱着枕头到隔壁房间去睡了。
第二天一早,谭宗明是被李熏然的笑声吵醒的。李熏然盒盒盒笑,说:谭宗明你捡得这小宠物太有趣了。
李熏然是双考究的木筷子,身价挺贵,笑起来有木材的实劲儿,格外浑厚。壁炉前打盹的鹿被他的笑声一惊,抬头看了一眼,正看到谭宗明从楼梯上下来。
谭宗明不放心后腿上的伤,亲自检查一遍,烦的鹿差点拿蹄子蹶他。
谭宗明吃早饭,鹿就搁一旁看着。谭宗明觉着浑身都是汗,那俩大眼睛,看的他……
魂都没了。
谭宗明尝试着用自己的早餐喂鹿,发现小东西还挺受用,吃饱喝足了,就要睡。
鹿寻摸了半天,最后拿鹿角顶着谭宗明手臂,挤到谭宗明腿上趴下睡了。
乖乖。
小东西睡了几个小时,谭宗明都快把腰挺断了。
壁橱上的老挂钟明楼不紧不慢敲着:你这小东西老灵了嘛。他说话自带混响,震得谭宗明脑仁疼,低头,怀里的倒还睡得安稳。
旁边的风灯自动燃起来,照亮了屋子里的一大片,谭宗明这才意识到外头天已经黑了。
风灯叹一口气:大哥你又敲错时间了。
明楼老神在在,钟摆又摇几下:几百年了还不许我走走字。
窗外的天压得很低,和大地融成一片,狂风呼啸,黑云压城。
谭宗明轻轻抚摸怀中的鹿角。
“暴风要来了。”




一个伪童话。来自美女与野兽,本来想叫美人与大款,后来发现性质差不多,就不改了吧。
念着还挺带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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